作者: 时间:2022-11-11 点击数: 审核人: 编辑人:伍明媚
审计公示(2020)01号
2020年05月26日 点击:[ 639]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楚雄师范学院二级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规定,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将组织审计组即日起对梁劲松同志任经管学院院长期间、王学良同志任地旅学院院长期间、李永云同志主持音乐学院工作期间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请及时向审计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将在审计期间进行落实。
审计处
2020年5月26日
Copyright©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楚雄师范学院审计处版权所有